欢迎!请参阅 关于 页面,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。
CLJ 接受在 `ns` 形式中多次声明 :require。CLJS 只允许一个声明。
:require
哪种行为是正确的?我们可以请求在 CLJS 中支持多个 "requires" 吗?
看样子这是故意的。见 https://clojure.atlassian.net/browse/CLJS-254 "如果存在多个 :require, :use, :require-macros, 等条款,则抛出错误"。
这并非唯一区别!更多信息,请参阅 "Clojure 的差异" 页面上的 "命名空间" 部分,https://script.clojure.org/about/differences#_namespaces。
无论如何,在编写应该可移植的 cljc 文件时,使用 ClojureScript 的(更严格的)ns 习惯用法是阻力最小的方法。
ns
顺便问一下,你最喜欢多个 :require 条款的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