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论者:atagga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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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测试失败,很可能是因为选择了Numbers.shiftLeft(long,int)而不是Numbers.shiftLeft(Object,Object)
考虑到1N是一个对象(可以超出long类型大小的对象),所以方法选择是不正确的,因此补丁是无效的。
由于1N是一个对象,所以选择方法是不正确的,因此补丁是无效的。
将“简单”修改paramArgTypeMatch的建议并不充分,因为选择一个方法优于另一个方法的机制存在于编译器中,并且它们足够智能,无法做出这些决定。
由于选择一个方法优于另一个方法的机制存在于编译器中,并且不具有足够的智能来做出这些决定,因此对“简单地”修改paramArgTypeMatch的建议并不充分。